2024年多项新规发布后企业上市条件解读

2024年06月28日 字数:3293 浏览量:

  □文/周苒
  2024年,是多变的一年。
  3月15日,中国证监会针对IPO上市发布八项措施。其中明确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研究提高上市财务指标,优化板块定位规则,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进一步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要求未盈利企业充分论证持续经营能力、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就科创属性等逐单听取行业相关部门意见。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场称之为新“国九条”。
  4月19日,为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国证监会制定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
  4月22日,国务院以“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主题,进行第七次专题学习。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4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开发布第224号令——《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同一天,上交所正式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
  5月24日,上交所发布修订后的《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业务指引》,并配套修订发布了相关业务指南。
  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
  面对层出不穷的新规,大家是否感到眼花缭乱?根据发布的时间顺序,我将一一分析这些新规背后的含义和他们带来的IPO审核标准和趋势。
  3.15新政
  3月15日,针对IPO上市,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提出8项政策措施。
  1.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
  2.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
  3.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从严监管高价超募。
  4.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辅导监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现场检查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
  5.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
  6.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研究提高上市标准。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
  7.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
  8.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依照《证券法》等规定严肃问责。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在去年“827”政策之后,实际上就已经没有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了,直到今年“315”新政明确提出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要求未盈利企业充分论证持续经营能力、披露预计实现盈利情况,就科创属性等逐单听取行业相关部门意见。
  与此同时,市场同样也肩负着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责任,科创板更是如此,推动科技创新是核心命题之一,科创属性问题自然也成为监管的关注点,因此未盈利企业重点关注的是核心技术能力和研发能力。
  新“国九条”
  4月12日,时隔十年,国务院第三次发布新“国九条”,剑指严监管、防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建设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理念。其中九个要点:
  1.深刻把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明确资本市场发展的目标导向和重点。
  2.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
  •发行制度的迭代升级,提高了上市标准
  3.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强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监管,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
  •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
  4.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应退尽退”,资金流向优质企业
  5.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推动证券基金机构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良好的行业文化和投资文化。
  •发挥上市证券公司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
  6.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市场平稳运行,加强交易监管,健全预期管理机制。
  •引导中长期机构投资
  7.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建立培育长期投资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长期投资的基础制度,构建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体系;优化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政策环境,落实并完善国有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更好鼓励开展长期权益投资。
  •提升金融产品设计和运作的专业性,带动居民资产配置结构的升级优化。
  8.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坚持统筹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和安全。
  •推动金融更好服务于实体经济,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9.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推动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大幅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的联合打击力度;深化央地、部际协调联动;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监管铁军。
  •加快资本市场法制建设
  当前预期偏弱、市场信心不振,“新国九条”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目的是激发市场的主体信心。其次,也是为了提振居民财富和消费。股市能通过财富效应刺激消费和投资,才能使居民增强信心,经济才能走向回升向好的正循环。当然,构建资本市场与硬科技产业良性循环也很重要。当前中国要发展硬科技,解决卡脖子问题,过度依靠银行为主导的间接融资体系是不行的,需要发展直接融资体系,以匹配高风险、高投入的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只有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才能有好的基础去发展我们的金融和经济。
  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
  4月19日,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
  一、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
  二、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
  三、深入推进发行监管转型。
  四、优化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环境。
  五、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定位。
  六、扎实推进北交所高质量发展。
  七、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
  八、推动科技型企业高效实施并购重组。
  九、加强债券市场对科技创新的精准支持。
  十、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十一、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培育规范科技型企业的功能。
  十二、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十三、持续完善交易机制。
  十四、督促证券公司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十五、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
  十六、压实各方责任。
  其中要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项:
  1.加强与有关部门政策协同,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健全“绿色通道”机制,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2.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科技型企业(包括未盈利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方式、对象和实施程序,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
  3.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4.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