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安全投入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关系探析
□文/张晶琦
道路客运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水平直接影响区域经济运行效率与社会发展质量。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投入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日益凸显。一方面,客运安全投入不足可能导致事故频发,不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会削弱区域营商环境吸引力;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又制约着安全投入的均衡性,形成非良性循环。与此同时,新兴业态如网约定制客运的快速发展,对传统安全管理模式提出了全新挑战。因此,系统分析道路客运安全投入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关联,探索两者协同互促的有效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道路客运安全投入与
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关系的价值分析
(一)经济驱动价值
从区域协调发展的视角审视,道路客运安全投入的经济价值呈现出显著的乘数效应。笔者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等政策试点区域观察到,系统性的安全能力建设不仅降低了事故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安全信誉”这种隐性资产。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增强了投资者信心,标准化的安全服务规范提高了区域品牌价值。特别是在当前产业梯度转移加速的背景下,中西部地区通过加大客运安全投入,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评价中的交通便利性指标。这种投入既符合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硬性要求,又暗合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
(二)社会协同价值
道路客运安全建设的社会价值已超越传统保障范畴,演变为区域协同发展的黏合剂。笔者在京津冀交通一体化进程中观察到,三地客运安全标准的统一不仅降低了跨省运营成本,更重要的是构建了“同城化”的心理认知基础。
道路客运安全投入与
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关系有效对策
(一)优化投入结构
优化道路客运安全投入结构需要建立动态适配机制。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最新政策导向,建议构建“基础保障+精准提升”的差异化投入框架: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可设立安全专项补助金,重点解决防护栏、避险车道等基础设施欠账;对东部经济活跃区域,则引导地方资金向智能监测系统等高级预防领域倾斜。在投入方式上,可借鉴浙江“以奖代补”经验,将部分直接拨款转为绩效奖励,激发地方政府优化配置的内生动力。值得注意的是,应当建立跨周期的投入评估机制,避免因官员任期制导致的短期化投入倾向。针对城乡差异,可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契机,推动城市安全技术向县域客运下沉,通过技术扩散效应缩小安全代际差。
(二)构建协同平台
构建道路客运安全协同平台需要突破传统行政藩篱,建立多层次联动机制。依据《“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的“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建议打造“ 1+N”协同平台架构:以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为枢纽节点,横向联通应急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数据系统,纵向贯通市县两级监管平台。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可观察到,这种矩阵式架构能有效解决跨区域执法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平台设计应注重三个关键功能:建立安全风险“联合诊断”机制,对跨区线路实行隐患协同排查;开发“电子路权”管理系统,实现营运车辆资质互认与动态监管;设立争议协调模块,通过线上会商解决标准执行分歧。值得注意的是,平台需嵌入激励机制,例如将跨区域安全绩效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加分项,从制度层面破解“各扫门前雪”的治理困境。
(三)加速技术融合
加速道路客运安全领域的技术融合需要构建“需求牵引—政策推动”的双轮驱动机制。根据《智能交通创新发展规划(2023-2027年)》最新要求,应当建立“技术适配性评估”制度,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专家团队,针对不同区域的道路条件、车流特征等变量,筛选推荐适用技术清单。在实践层面,可借鉴江苏“技术经纪人”模式,培育既懂交通安全又熟悉区域产业特点的复合型人才,作为技术供需双方的对接桥梁。值得注意的是,应当改革现有科研立项机制,将运输企业的实际需求作为技术研发立项的重要依据,避免科研成果与一线应用出现“温差”。同时,建议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试点“技术共享池”制度,允许相邻地区共同使用智能监控平台等重资产技术装备,通过提高利用率摊薄创新成本。
总之,道路客运安全与区域经济的协同发展,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相辅相成方能行稳致远。研究表明,安全投入绝非简单的成本支出,而是能够产生显著经济回报的战略投资。特别是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背景下,安全标准的统一与提升正在成为打破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流动的无形纽带。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启示我们:唯有跳出“就安全论安全”的思维窠臼,将客运安全置于区域发展的大格局中考量,才能真正实现安全保障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作者为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