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派驻纪检组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

2026年04月03日 字数:1567 浏览量:

唐澄莹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有企业面临着错综复杂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派驻纪检组作为国有企业重要监督力量,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当好政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为国有企业防范廉洁风险做好重要支撑。

一、准确把握工作定位,

打好派驻监督“组合拳”。

(一)发挥“派”的权威。派驻纪检组是上级纪委组织的延伸,是党的政策措施实践落实的关键支撑,要突出自身的独立性、严肃性,充分发挥出派驻纪检组以点带面的作用,让派驻纪检组的权威性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上更加淋漓尽致地突显出来。

(二)体现“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组要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实践性,深层次融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历史进程中去,主动到派驻单位生产管理一线,倾听基层干部职工心声,掌握困难问题的关键要害,科学分析,精准研判,帮助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措施。

二、充分发挥“前哨”作用,

不断强化监督质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派驻纪检组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强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派驻纪检组不断压实“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责任意识,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强化日常监督。派驻纪检组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把领导干部的工作圈和社交圈监督贯通起来,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四)强化专项监督。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及特殊项目的监督,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持续从关键问题入手,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发力,有的放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化解项目风险和廉洁风险。

三、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持续强化执纪问责。

实践证明,“破法者,莫不由破纪始。”派驻纪检组在执纪工作中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精准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尤其广泛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抓常、抓细、抓长;同时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突出纪法温度,严管厚爱地“护森林”。

派驻纪检组在执纪工作中既要敢于斗争,也要善于斗争,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认真负责地对待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舆情分析、信访核查等多种手段,及时以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治未病;对于需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的违纪者,要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及时正“歪树”,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那些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不收敛不收手的“病树”要下猛药,动真碰硬,突出执纪力度;对严重违纪违法,执迷不悟、负隅顽抗、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烂树”,要精准打击、靶向治疗,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拔除”。

四、精准使力持续发力,

不断筑牢“三条防线”。

派驻纪检组在反腐工作上持续加压,聚焦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领域等重点监督,协助并监督制定小而精、形式多样的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协助做好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夯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遵纪守规的意识,系紧规矩纪律的“扣子”。通过不断释放“惩”的震慑、发挥“治”的功能、筑牢“防”的堤坝、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让纪律“带电”、制度“长牙”,文化“开花”,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真正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不断夯实“三不腐”防线。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艰巨任务,派驻纪检组应充分发挥“利剑”作用,不断擦亮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本色,把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以自我革命精神,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勤于监督,在企业内部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者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